龙元建设(600491) - 龙元建设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2025年11月修订)
LYCGLYCG(SH:600491)2025-11-27 13:02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龙元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提高龙元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水平, 明确公司董事会秘书职责和权限,确保董事会秘书依法行使职权、履行职责,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龙元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制订本 制度。 第二条 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和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是公司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之间的指定联络人,负责以公 司名义办理信息披露、公司治理、股权管理等相关职责范围内的事务。 第四条 公司设立证券部,证券部为董事会秘书分管的工作部门。证券部应 配备协助董事会秘书工作的专职人员,包括但不限于证券事务代表等。 第二章 董事会秘书的任职资格 第五条 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质; (二)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财务、管理、法律等专业知识; (三)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第六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士不得担任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