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元建设(600491) - 龙元建设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年11月修订)
LYCGLYCG(SH:600491)2025-11-27 13:02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 龙元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一章 一般规定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 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 件及《龙元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 定本细则。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 核四个专门委员会,依照公司章程和董事会授权履行职责。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为董事会的专门工作机构,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各 专门委员会的提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 第三条 专门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董事会根据本规 则的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四条 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 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过半数选举产生。 第五条 各专门委员会会议应由三分之二以上的委员出席方可举行;每一名 委员有一票的表决权;会议做出的决议,必须经全体委员的过半数通过。专门委 员会在必要时可邀请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