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钢资源(000923)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河钢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第一条 河钢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为加强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充分履行对投资 者的诚信与勤勉责任,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 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是指所有能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价格产生 重大影响的信息以及证券监管部门要求披露的信息;所称"披露"是指在规定的 时间内、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媒体上、 以规定的披露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布前述的信息,并送达相关证券监管部门备案。 第三条 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及时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披露的信息应当 真实、准确、完整,简明清晰、通俗易懂,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的信息应当同时向所有投资者披露,不得提前向任何单 位和个人泄露。但是,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在内幕信息依法披露前,内幕信息的知情人和非法获取内幕信息的人不得公 开或者泄露该信息,不得利用该信息进行内幕交易。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要 求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依法需要披露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