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钢资源(000923) - 股东会议事规则
河钢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河钢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会会议程 序及决议的合法性,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提高股东会议事效率,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河钢资源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 性文件的规定,特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公司股东会的召集、提案、通知、召开等事项适用本规则。 第三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本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 规定召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应当 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四条 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五条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 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六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公 司法》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的应当召开临时股东会的情形时,临时股东会应当在 两个月内召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