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电鑫龙(002298) - 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年11月)
安徽中电鑫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 二〇二五年十一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董事会决策功能,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管理层的有 效监督,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 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安徽中电鑫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职能是协助董事会独 立地审查公司财务状况、内部监控及风险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及效果,出具审计报告和内 部管理建议书,以及与内部审计师和外部审计师的独立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 审计委员会应当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的职权。 第九条 审计委员会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 部控制,下列事项应当经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方可提交董事会审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三名不在上市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组成,其中独立 董事二名,委员中至少有一名独立董事为专业会计人士。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