鼎龙股份(300054) - 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关于湖北鼎龙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回售的法律意见书
2025年11月 致:湖北鼎龙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受湖北鼎龙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鼎龙股份"、"公司"或"发行人")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以下简 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可转 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监管指引》")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 件以及《湖北鼎龙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 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有关规定,现就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 转换公司债券回售的相关事宜(以下简称"本次回售")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本所律师根据本次回售所掌握的事实和公司提供的文件资料,按照现行法律、 法规的要求发表法律意见。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就本次回收所涉及的 有关事项进行了审查并取得了相关证明材料。本所律师得到公司如下保证,即其 已提供了本所律师认为作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所必需的全部文件资料,所提供的 文件资料和陈述、说明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