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荣股份(301223) - 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中荣印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对中荣印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财务信息、内部控制、内外部审计等工作的监督作用,健全公司内部 监督机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中荣 印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 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根据公司章程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行使《公 司法》规定的监事会的职权,主要负责公司内、外部审计的沟通、监督和核查等 工作和内部控制。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由三名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组成,其中 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的召集人应当为会计专业人士。 公司董事会成员中的职工代表可以成为审计委员会成员。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 的三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二) 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工作,提议聘请或者更换外部审计机构; (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