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正特(001238)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浙江正特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浙江正特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 进一步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建立公司与投资者之间及时、互信的良好沟通关 系,完善公司治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 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 性文件及《浙江正特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便利股东权利行使、信息披露、互动 交流和诉求处理等工作,加强与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 公司的了解和认同,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和企业整体价值,实现尊重投资者、回 报投资者、保护投资者目的的相关活动。 第三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应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 法规、规章及《公司章程》和本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