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正特(001238)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浙江正特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六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内幕信息知情人不得泄露内幕信息,不 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5 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得进行内幕交易或配合他人操纵证券交易价格。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浙江正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幕信息 管理,加强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维护公司信息披露的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保 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 第二章 内幕信息的定义及范围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 业务规则,及《浙江正特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信息 披露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的适用范围:公司下属各部门、分公司、子公司(包括公司 直接或间接控股 50%以上的子公司和其他纳入公司合并会计报表的子公司)及上 市公司能够对其实施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是内幕信息的管理机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