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正特(001238)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浙江正特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 | | 浙江正特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浙江正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的信息管理,确保对外信息披露工作的真实性、准确性与及时性,保护公司、股 东、债权人及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 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 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其他规范性文件及《浙江正特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是指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他证券价格、交易量或投 资人的投资决策产生影响的任何行为和事项的有关信息,即股价敏感资料及中国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要求披露的其他信息。 第三条 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及时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披露的信息应当 真实、准确、完整,简明清晰、通俗易懂,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的信息应当同时向所有投资者公开披露,不得提前向任 何单位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