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正特(001238) - 总经理工作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对公司总经理机构及相关人员(包括总经理、副总经理、财 务负责人)的职责权限、主要管理职能及工作内容进行明确规定。 第三条 总经理机构人员履行职权除应遵守本细则的规定外,还应符合相关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第二章 总经理机构 浙江正特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条 公司设总经理 1 名,副总经理 1-5 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 总经理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浙江正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法人治理 结构,明确总经理的职责,保障总经理行使职权,促进公司稳定健康发展,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浙 江正特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和其他有关规定,制 定本细则。 (一)不得侵占公司财产、挪用公司资金; (二)不得将公司资金以其个人名义或者其他个人名义开立账户存储; (三)不得利用职权贿赂或者收受其他非法收入; (四)未向董事会或者股东会报告,并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经董事会或 者股东会决议通过,不得直接或者间接与本公司订立合同或者进行交易; 1 (五)不得利用职务便利,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属于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