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宏股份(300508) - 董事会议事规则
WEIHONGWEIHONG(SZ:300508)2025-11-28 08:31

(2025 年 11 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上海维宏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 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会 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的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维宏 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特制订 本议事规则。 第二章 董事会的组成和下设机构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在《公司章程》和股东会赋予的 职权范围内行使职权。 上海维宏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八)决定因《公司章程》第二十五条第(三)项、第(五)项、第(六) 项的原因收购本公司股份的事项;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由 9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3 名,职工董事 1 名。董事会设董事长 1 名,副董事长 1 名。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 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第四条 董事会根据相关规定下设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 委员会共三个专门委员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