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宏股份(300508) -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上海维宏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2025年11月) 第六条 公司对外担保遵循合法、审慎、互利、安全的原则,严格控制 担保风险。 第七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强令公司为他人提供担保,公司对强令其 1 为他人提供担保的行为有权且应当予以拒绝。 第八条 公司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控股股 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应当提供反担保,反担保的提供方应具备实际承担 能力。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上海维宏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对外担保行为,加强对外担保的管理,有效控制和防范公司对外担保风险,保 证公司资产的安全和完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 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 及《上海维宏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 关规定,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担保是指公司为他人提供的担保,包括公司对 控股子公司的担保。所称"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