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铁物(000927) -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规范中国铁路物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行为,督促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 务人依法合规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以及有关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中国铁路物资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信息 披露工作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暂缓、豁免披露临时 报告,在定期报告、临时报告中豁免披露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或者要求 披露的内容,适用本制度。 中国铁路物资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真实、准确、完 整、及时、公平地披露信息,不得滥用暂缓或者豁免披露规避 信息披露义务、误导投资者,不得实施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 违法行为。 第二章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事项的范围 第四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有确实充分的证据证 明拟披露的信息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