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药一致(000028) -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制度
国药集团一致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国药集团一致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战 略发展需要,强化董事会决策职能,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增强决策科学性,提高 重大决策的效益和质量,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完善公司法人 治理结构,提升公司环境、社会和治理(ESG)绩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 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大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 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重大投资决策及 ESG 发展等事项进行研 究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成员至少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包括董事长和一名独 立董事。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 的三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国药一致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制度 1 第六条 战略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 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则其自动失去委员任职资格,并由董 事会根据本制度第三条至第五条之规定补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