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销大集(000564)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一条 为规范供销大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的提名及产生流程,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 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 会提名委员会(以下简称"提名委员会"),并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 人员的人选、选择标准和程序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供销大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 (2025年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五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多数。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 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董事会对提名委员会的建议未采纳或者未完全采纳的,应当在董事会决议中记载 提名委员会的意见及未采纳的具体理由,并进行披露。 第八条 提名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提名委员会的提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控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责主 持提名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