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销大集(000564)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
供销大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 (2025年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供销大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决策功能, 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经营管理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 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 司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机构,对董事会负责,主要负责公司内、 外部审计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 第六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勤勉尽责,切实有效地监督、评估公司内外部审计 工作,促进公司建立有效的内部控制并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财务报告。 第七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具备履行审计委员会工作职责的专业知识和经验。 第八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五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多数,委员中至少有一名 独立董事为专业会计人士。 第九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