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销大集(000564) -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办法
供销大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办法 第二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暂缓、豁免披露临时报告, 在定期报告、临时报告中豁免披露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 或者要求披露的内容,适用本办法。 (2025 年制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供销大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事务,督促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以下简 称"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法合规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信息披 露暂缓与豁免管理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 规定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三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及 时、公平地披露信息,不得滥用暂缓或者豁免披露规避信息披露义务、 误导投资者,不得实施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违法行为。 第二章 暂缓、豁免披露信息的范围 第四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有确实充分的证据证明拟披 露的信息涉及国家秘密或者其他因披露可能导致违反国家保密规定、 管理要求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