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加加(002650)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加加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加加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公司在董事会中设置审计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成员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 员的董事,其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并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召集人。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完善加加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 "本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及公司董事会结构,规范独立董事行为,充分发挥独立 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促进公司独立董事履职尽责,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障 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 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加加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本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其主要 股东(是指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或者持有股份不足5%但对公司有重大影响的股 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 判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