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加加(002650)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加加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加加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产生,优化董事会组成,完善公司 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 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 《加加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公司特设置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以下简称"提名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置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拟定公司董事和 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拔标准和程序,搜寻人选,进行选择并提出建议。 提名委员会根据《公司章程》和本工作细则规定的职责范围履行职责,独立工 作,不受公司其他部门干涉。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3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2名。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以下简称"成员")由董事长、1/2以上独立董事或 全体董事1/3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选举成员的提案获得通过后,新任成 员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