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联科技(301618) - 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东莞长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东莞长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度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或"东莞证券")作为东莞 长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联科技"或"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等有关规定,对长联科技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的事项进行了核查,情况如下: 一、本次拟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五)实施方式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及子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充分利 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增加公司及子公司货币资金收益。 (二)资金来源 为公司及子公司闲置自有资金,不涉及使用募集资金或银行信贷资金。 (三)投资额度及期限 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3 亿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 期限为 2026 年 1 月 1 日至 2026 年 12 月 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