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研院(300732)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制度(2025年11月)
河南省中工设计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河南省中工设计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细则,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 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规 定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 制度。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公司章程》设立的专门委员会, 对董事会负责,向董事会报告工作,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提案应当提交董事会审 议决定。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1/2以上的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 的三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过半数选举产生。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责主 持委员会工作,召开和主持委员会会议。主任委员由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选举, 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