衢州发展(600208) -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衢州信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第五条 公司应严格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相关主管部门规定、《公司章 程》规定的权限履行对外投资的审批程序。 第六条 投资部为公司对外投资事项的主要执行部门,负责: (一)组织相关人员对投资项目调研; (二)收集自项目预选到项目完成(含项目中止)的档案资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公司对外投资管理,保障对外投资安全,提高对外投资效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财政部《内部 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章程》及实际情况, 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的对外投资,是指公司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以货 币资金、实物、无形资产向其他单位投资或者购买其他单位的股票、债券等有价 证券,还包括对其他企业的兼并、联营投资。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分公司,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和参股并实 行实质性管理的子公司参照执行。 第二章 对外投资的决策权限和管理部门 第四条 公司对外投资实行分级决策体系,公司股东会、董事会、总裁按照 不同的权限对投资进行审批。 1 / 3 (三)财务核算部等其他职能部门按专业领域参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