衢州发展(600208) - 董事会议事规则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本公司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 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公司法》 《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 章程》等有关规定,制订本规则。 第二章 董事会的组成及下设机构 衢州信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1 第五条 董事会下设董事会办公室(与公司证券部合署办公),处理董事会 日常事务。董事会秘书兼任董事会办公室负责人,保管董事会和董事会办公室印 章。董事会秘书可以指定证券事务代表等有关人员协助其处理日常事务。 第三章 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和通知 第六条 董事会每年应当至少召开两次会议,由董事长召集,于会议召开 10 日以前书面通知全体董事。 第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董事会应当召开临时会议: (一)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提议时; (二)三分之一以上董事联名提议时; 第二条 董事会的组成按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上海证券交易所的 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设置。 董事的任免及任期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 第三条 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副董事长一人,由董事会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 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