衢州发展(600208)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持有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第一条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 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5 号— —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 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 的 管理。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配偶、父母、子女买卖本公司证券的,参照本制 度执行。 衢州信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是指登记在其名下和利用 他人账户持有的所有本公司股份,但在融资融券的情况下还包括登记在其信用账 户内的公司股份。 第四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计划买卖本公司证券的,应当在买卖前三 个交易日内填写《买卖本公司证券问询函》(附件一)并提交董事会,由董事会 秘书具体负责确认。董事会秘书收到《买卖本公司证券问询函》后,应当核查公 司信息披露及重大事项进展等情况,形成同意或反对的明确意见,填写《有关买 卖本公司证券问询的确认函》(附件二),并于《买卖本公司证券问询函》所计划 的交易时间前将其交与问询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