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南奕帆(301023) - 总经理工作细则(2025年11月)
无锡江南奕帆电力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明确无锡江南奕帆电力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职责权限,规范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提高决策效 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无锡江南奕帆电力传动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制定 本细则。 第二条 公司依法设置总经理一名。 第三条 总经理由董事会聘任,对董事会负责。 第四条 总经理主持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和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 第二章 总经理的任职资格与任免程序 第五条 公司设总经理一名、副总经理若干名、财务负责人一名、董事会秘 书一名,实行董事会聘任制。董事可受聘兼任总经理或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但公 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如有)人数总计 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第六条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每届任期三年,连聘可以连任。董事会 秘书由董事长提名并由董事会聘任。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等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经总经理提名,由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