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新旭腾(605068) - 股东会议事规则(尚需股东会审议)2025年11月

明新旭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二〇二五年十一月 明新旭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明新旭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行 为,保证公司股东会能够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上海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股东会的召集、提案、通知、召开等事项适用本规则。 第三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本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 定召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应 当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四条 公司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股东会 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五条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 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六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