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新旭腾(605068) - 规范与关联方资金往来的管理制度(尚需股东会审议)2025年11月

第二章 防范资金占用的原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明新旭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的资金管理,防止和杜绝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行为的发生, 保护公司、股东和其他利益相关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 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 担保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 及《明新旭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 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关联方"是指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上市规则》所 界定的关联方。纳入公司合并会计报表范围的子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 其他关联方之间进行的资金往来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占用公司资金"(以下简称"资金占用"),包括: 经营性资金占用和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两种情况。 经营性资金占用,是指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通过采购、 销售等生产经营环节的关联交易所产生的资金占用。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是指公司为控股股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