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电影(601595) - 提名委员会工作规则
SFCSFC(SH:601595)2025-11-28 09:46

上海电影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条 上海电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规范董事及高级 管理人员的产生,优化董事会的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特设立董事会提名委 员会(以下简称"本委员会"),作为负责研究公司董事、总经理以及其他高级管 理人员任职资格的专门机构。 第二条 为确保本委员会规范、高效地开展工作,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海电 影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规则。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本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应占多数。 第四条 本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 第五条 召集人和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三 分之一以上提名,由公司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 本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可以连选连任。 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或独立董事职务,为使本委员会的人员组成符合 本规则的要求,董事会应根据本规则第五条规定及时补足委员人数,补充委员的 任职期限截至该委员担任董事或独立董事的任期结束。 提名委员会工作规则 第一章 总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