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电影(601595)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上海电影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六条 公司股东会负责审议决定董事薪酬,公司董事会负责审议决定高级管理人 员薪酬。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完善上海电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及高级 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建立市场化的激励与约束机制,提升公司经营业绩和管理水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上海电 影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 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由董事会聘任的下列人员:公司总经理、副 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及董事会聘任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四条 本制度所称董事包括独立董事、非独立董事。 第五条 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分配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一)按劳分配与责、权、利相匹配的原则; (二)个人收入水平与公司效益及工作目标挂钩的原则; (三)薪酬与公司长远利益相结合原则; (四)考核以公开、公平、公正为原则,科学考评、严格兑现。 第二章 薪酬的管理 第七条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制订公司董事、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