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沈化(000698) - 沈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相关人员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辽宁监管局警示函措施的公告
沈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相关人员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辽宁监管局 警示函措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 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沈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获悉,相关人员收到中国证券 监督管理委员会辽宁监管局下发的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5〕38 号)现 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警示函措施的具体内容 "王大壮、黄殿利、代越、李忠臣、刘沂、赵希男、范存艳、许卫东、胡宁、 孔伟、孙浩洋、邵长伟、王岩、杨向宏、卜新平、张国瑞、葛友根、吴粒、龙得 水、李永辉、张羽超、郭廷会、张振阳、周展鹏: 经查,沈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沈阳化工)存在信息披露违法行为, 辽宁证监局已于 2025 年 11 月 25 日对沈阳化工及相关责任人作出行政处罚。 沈阳化工时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王大壮、黄殿利、代越、李忠臣、 刘沂、赵希男、范存艳、许卫东、胡宁、孔伟、孙浩洋、邵长伟、王岩、杨向宏、 卜新平、张国瑞、葛友根、吴粒、龙得水、李永辉、张羽超、郭廷会、张振阳、 周展鹏未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40 号)第三条、《上 市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