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北制药(600812) - 董事会关联交易审核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年11月修订)
NCPCNCPC(SH:600812)2025-11-28 10:17

华北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联交易审核委员会实施细则 (2025 年 11 月修订)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关联交易审核委员会由公司的全体独立董事组成。 第四条 关联交易审核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 任委员在委员内选举,并报请董事会批准产生。 第五条 关联交易审核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 第六条 关联交易审核委员会下设关联交易工作小组,工作小组由公司总经理任组长, 公司总会计师、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任副组长,组员由总经理在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 中指定。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七条 关联交易审核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其主要职责权限: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华北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规范公司关联交易行为,充分保护公司及股东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和规范性文件,及《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