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北制药(600812)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1月修订)
NCPCNCPC(SH:600812)2025-11-28 10:17

华北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年11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对华北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财务信息、 内部控制、内外部审计等工作的监督作用,健全公司内部监督机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审计委员会工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公司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 主要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 审计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第二章 审计委员会的设立与运行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由全体独立董事及一名非独立董事组成,至少有一名独立董事为 会计专业人士。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担任,其中独立 董事应当过半数。董事会成员中的职工代表可以成为审计委员会成员。审计委员会成员由 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审计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