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泰化学(002092) - 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决策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一)直接或者间接控制公司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第一条 为严格执行中国证监会有关规范关联交易行为和关联关系的规定, 保证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关联方之间订立的关联 交易合同符合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 《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 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发生本管理办法所述的关联交易、视同公司发生 的关联交易,适用本管理办法的规定。 第二章 关联人和关联关系 第三条 公司关联人包括关联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和关联自然人。 第四条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为公司的关联法人(或者其 他组织): 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决策管理办法 (三)由公司的关联自然人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或者担任董事(不含同为 双方的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除公司及本公司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人(或 其他组织); (四)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