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东股份(600869) -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远东智慧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远东智慧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对外投资活 动的管理,规范公司投资行为,建立有效的对外投资决策和风险约束机 制,保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民法典》等国家法律法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的对外投资,是指公司以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实物等 有形资产或股权、知识产权等无形资产等进行投入,以期在未来一定时 间内获得比较持续稳定的现金流收益的活动。不包括保值业务投资行 为。 第三条 子公司发生的对外投资,视同公司发生,并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公 司章程》的规定履行决策程序;决策以外的其他投资行为参照本制度执 行。 第四条 公司对外投资的原则: (一)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符合《公司章程》; (二) 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 (三) 增强公司的竞争能力; (四) 培育新的利润增长点。 第五条 公司对外投资实行专业管理和逐级审批制度。 第六条 公司单项对外投资达到以下标准之一的,应当在董事会审议后提交 股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