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东股份(600869)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远东智慧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远东智慧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本公司")内幕信息管理行为,加强公司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维护信息披露的 公平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及公司章程、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的适用范围为:公司、子公司(包括公司直接或间接控股 50% 以上的子公司和其他纳入公司合并会计报表的子公司)。 第三条 公司内幕信息登记备案工作由公司董事会负责,保证内幕信息知情 人档案真实、准确和完整,董事长为主要责任人,董事会秘书组织实施,董事会 办公室为公司内幕信息登记备案工作的日常工作部门。董事长与董事会秘书应当 对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的真实、准确和完整签署书面确认意见。 第四条 内幕信息是指根据《证券法》规定,涉及公司的经营、财务或者对 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的市场价格有重大影响的尚未公开的信息,以及《证 券法》第八十条第二款、第八十一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