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东股份(600869) - 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制度

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制度 远东智慧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制度 (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远东智慧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重大事项 内部报告工作,明确公司总部各部门、各分公司、子公司以及有关人员重大信息 内部报告的职责和程序,确保公司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公司章程》、《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重大事项是指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或已经 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 (一)与公司业绩、利润等事项有关的信息,如财务业绩、盈利预测和利 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等; (二)与公司收购兼并、重组、重大投资、对外担保等事项有关的信息; (三)与公司证券发行、回购、股权激励计划等事项有关的信息; (四)与公司经营事项有关的信息,如新产品的研制开发或获批生产,新 发明、新专利获得政府批准,签署重大合同等; (五)与公司重大诉讼和仲裁事项有关的信息; (六)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定的其他应披露的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