冠石科技(605588) - 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南京冠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南京冠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决策功能, 实现对公司财务收支和各项经营活动的有效监督,充分发挥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 独立性、有效性,保护全体股东及利益相关者的权益,公司特设董事会审计委员 会(以下简称本委员会),作为负责公司内、外部审计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 的专门机构。 第二条 为确保本委员会规范、高效地开展工作,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 作》和《南京冠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 定,特制订本细则。 第二章 人员组成与职责 第三条 本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成员应当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 董事,独立董事人数应当过半数并且至少有一名会计专业人士,召集人应当为会 计专业人士。本委员会成员均须具有能够胜任本委员会工作职责的专业知识和商 业经验。 第四条 本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中的会计专业人士担任,负责 主持委员会工作。 第五条 主任委员和委员由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以 上提名,由公司董事会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