冠石科技(605588) - 股东会议事规则

南京冠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完善南京冠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结构, 保障股东依法行使股东权利,确保股东会高效、平稳、有序、规范运作,公司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 《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南京冠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规 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股东会的召集、提案、通知、召开等事项适用本规则。 第三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 《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召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公司董事会 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审计委员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 必要时召集主持临时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应当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 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四条 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五条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 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 6 个月以内举行。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以 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