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东股份(600869) - 控股子公司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远东智慧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子公司管理制度 (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 第一条 为加强对远东智慧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 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远东智慧能源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四条 根据公司的战略规划,公司协调子公司的经营策略和风险管理策略, 督促子公司据以制定相关业务经营计划、风险管理程序。子公司的发展规划和投资 方向必须服从和服务于公司总体战略规划。 第五条 公司与子公司之间发生的关联交易,应当按照市场公允价格和交易条 件进行,并依法通过各自的决策机构按照法定程序审议通过,不得通过关联交易输 送利益或规避税收。 第六条 公司发生因关联方占用或转移公司资金、资产或其他资源而给公司造 成损失或可能造成损失的,公司董事会应及时采取诉讼、财产保全等保护性措施避 免或减少损失。 第七条 公司依法确定子公司章程的主要条款,公司提名或委派的董事应当占 子公司董事会成员的多数,以保证公司对子公司能够实现控制。 第二章 重大事项批准和备案制度 第八条 子公司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投资决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