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东股份(600869) - 公司章程
远东智慧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 二〇二五年十一月 | A | | 1 | | --- | --- | --- | | . | . | | | | | 公司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 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法定代表人因为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公司承担 民事责任后,依照法律或者本章程的规定,可以向有过错的法定代表人追偿。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它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 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字(1995)2号文件批准,以募集方式 设立;在青海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630000226589778U。 第三条 公司于1995年1月12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首次向社会公 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5,000,000股,于1995年2月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1995 年12月1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