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佳通(600182) - 佳通轮胎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制度(2025年)
佳通轮胎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制度,加强内部审计和监督工作,维护公司 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改善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审计,是指对公司及所属企业的财务收支、经济活 动、内部控制实施独立、客观的监督、评价和建议,以促进公司完善治理、实现 目标的活动。 第三条 公司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和本制度在公司范围内 从事内部审计活动。 第二章 内部审计机构和审计人员 第四条 公司设内部审计机构,依法、独立地实施内部审计工作,内部审计 机构根据内审工作需要配备合理的、稳定的人员结构,配备具有必要专业知识、 相应业务能力的审计人员。因内部审计项目需要,可借调公司内部相关专业人员 或聘请外部专家,组成临时审计项目组,开展内部审计工作。 第五条 内部审计机构对董事会负责,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工作,内部 审计机构在监督检查过程中,应当接受审计委员会的监督和指导。内部审计机构 发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