凯淳股份(301001) - 上海诺维律师事务所关于上海凯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上、 事务 F 诺 石 维 和共 盛 上海诺维律师事务所 关于上海凯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之法律意见书 致:上海凯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诺维律师事务所(下称本所)接受上海凯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凯 淳公司或公司)的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以下统称有关法律)及《上海凯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下称公司章 程)的规定,就凯淳公司于 2025 年 11月28日召开的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 会(下称本次会议)有关事项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一、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 经核查《上海凯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47)及本次会议审议事项资料并现场见证本次会 议,本所律师确认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方式及 会议审议的议案与上述会议通知公告中所告知的时间、地点、方式及会议审议的 议案一致。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本次会议召集人和出席人员的资格 本次会议的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王莉女士主持。 第 1 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