凯众股份(603037) - 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四十三条及第四十四条规定的说明
上海凯众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以发行股份及支付 现金的方式购买安徽拓盛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60.00%的股权(以下简称"标 的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公司董事会对本次交易是否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 条、第四十三条及第四十四条的规定进行了审慎分析,董事会认为: 一、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的规定 (一)本次交易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反垄断、外 商投资、对外投资等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 上海凯众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第十一条、第四十三条及第四十四条规定的说明 (二)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继续存续,仍然符合股票上市条件,因此本 次交易不会导致公司不符合股票上市条件; (三)本次交易标的资产的交易价格将以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规 定的资产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结果为基础,由交易各方协商确定,标的资产定价 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四)本次交易所涉及的标的资产权属清晰,资产过户或者转移不存在法律 障碍,相关债权债务处理合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