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银行(601838) - 北京市君合律师事务所关于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的法律意见书 致: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君合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贵公司")的委托,就贵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 次会议")召集、召开的有关事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 称"《股东会规则》")等中国(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之目的,不包括香港特别 行政区和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省)法律、法规、规章及贵公司现行有效的《成 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具本 法律意见书。 本法律意见书仅就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本次会议人员的资格、 本次会议表决程序是否符合中国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以及表决 结果是否合法有效发表意见,并不对本次会议所审议的议案内容以及该等议案所 表述的相关事实或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或合法性发表意见。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之目的,本所委派律师(以下简称"本所律师")列席 了贵公司本次会议,并根据现行法律、法规、规章的有关规定及要求,按照律师 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