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丰纸业(600356) - 恒丰纸业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项目变更签字会计师的专项说明
特此说明。 (以下无正文) 1 牡丹江恒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项目变更签字会计师的专项说明 牡丹江恒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丰纸业"或"公司")拟通过 发行股份的方式收购四川福华竹浆纸业集团有限公司、张华持有的四川锦丰纸业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锦丰纸业"或"标的公司")100%股权(以下简称"本 次交易")。 根据中国证监会《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 3 号》《监管规则适用指 引——发行类第 7 号》等相关文件的要求,就公司本次交易变更签字会计师专项 说明如下: 公司收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送达的《关于变更签字注册会 计师的承诺函》, 原担任本次交易的签字会计师谢军已连续 5 年为公司提供审计 服务,根据《关于证券期货审计业务签字注册会计师定期轮换的规定》,不再担任 公司签字会计师,亦不再担任本次交易签字会计师。经核查,上述变更事由属实。 本次变更前,签字会计师为谢军、刘恺,现拟变更为燕玉嵩、刘恺。 变更事由:原担任本次交易的签字会计师谢军已连续 5 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 务,根据《关于证券期货审计业务签字注册会计师定期轮换的规定》,不再担任公 司签字会计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