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能股份(688819) - 天能电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2025年修订)
天能电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第五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在下列时间内委托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 站申报其个人、配偶、父母、子女及为其持有股票的账户所有人身份信息(包括姓名、 职务、身份证号码、证券账户、离任职时间等): (一)公司申请股票上市时;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明确天能电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办理程序,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15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 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 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登记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名下的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 管理。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是指登记在其名下和利用他人账 户持有的所有本公司股份。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从事融资融券交易的,还包括记载 在其信用账户内的公司股份。 第四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