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富通(300560) - 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工作细则
中富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工作细则 二○二五年十一月 中富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 年 11 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中富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适应战略发展需 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加强决策科学性,提高重大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 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中富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特设立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以下简称"战略与投资委员会" 或"委员会"),并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是由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 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与投资委员会成员由 5 名董事组成。 第四条 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三分之 一以上全体董事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或更换。 第五条 战略与投资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由董事长担任;召集人负责主持 委员会工作。 第六条 战略与投资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