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创控股(002379) - 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关于山东宏创铝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 关于山东宏创铝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京天股字(2025)第 727 号 致:山东宏创铝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山东宏创铝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 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其 中现场会议于 2025 年 11 月 28 日在山东省滨州市博兴县经济开发区新博路以东、 三号干渠桥以北公司会议室召开。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 受公司聘任,指派本所律师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 东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以及《山东宏创铝业控股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就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 开程序、出席现场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项 出具本法律意见。 1 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 进行了充分的核查验证,保证本法律意见所认定的事实真实、准确、完整,所发表 的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