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莱士(002252) - 《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修订对照表
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修订对照表 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 公司实际情况对《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进行修订及优化,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 序号 | 修订前 | 修订后 | | --- | --- | --- | | 1 | 第二条 本办法所指募集资金是公司通过公开发行证券(包括首 |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募集资金是指上市公司通过发行股票 | | | 次公开发行股票、 配股、增发、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分离交 | 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向投资者募集并用于特定 | | | 易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公司债券、权证等)以及非公开发行证 | 用途的资金,不包括上市公司为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募集的 | | | 券向投资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 | 资金。 | | | | 本办法所称超募资金,是指实际募集资金净额超过计划募 | | | | 集资金金额的部分。 | | 2 | 第四条 公司应当审慎使用募集资金,保证募集资金的使用与招 | 第四条 公司应当审慎使用募集资金,保证募集 ...